-
惠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公积金提取操作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业主或共有权人; 2. 申请人须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 申请人须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3.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结算报告; 4.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5. 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卡或存折。
四、提取金额
1. 提取金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实际支出; 2. 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2.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取手续; 3. 申请人不得重复提取住房公积金;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提取行为进行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六、办理时限
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 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划举报 -
提取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住宅,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
(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小区的多业主住宅。)
提取时效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电梯安装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频次
可提取金额不超过本次增设电梯应分摊的费用金额,只可提取一次(多名家庭成员申请提取的,合计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本次增设电梯应分摊的费用金额)。
提取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产权人的关系材料(结婚证、户口簿、产权人身份证等);
3、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的批复;
4、增设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5、不动产权证书;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7、安装电梯费用(销售、施工)发票或个人分摊费用发票;
8、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I类储蓄卡(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惠州农商行、博罗农商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
办理渠道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需申请人备齐资料原件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或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线下办理。
疑问解答
1、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听说父母的房子加装电梯,也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
是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在本市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