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开发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职位公告发布

惠州 更新于:2025-07-08 10:53
  • 力兆

    根据2023的信息,以下是一个虚构的大亚湾开发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职位的公告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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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亚湾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为加强大亚湾开发区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开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党建指导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6.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7.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example@example.com)。 2.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5日。
    "五、考试程序"
    1. 笔试:笔试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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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猪抖音同号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充实党建工作者队伍,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储备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3名街道党建指导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3年以上党龄(即在2022年6月17日以前转为正式党员),且具有3年以上专职党建工作经历;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为1989年6月18日至2007年6月17日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加我省历年来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人员;

      9.大亚湾开发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街道办事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8:30至6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百万英才汇南粤”——大亚湾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gd-pa.cn/dzsys/dyw)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3.需上传的报名材料:

      (1)居民第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具有三年以上专职党建工作经历证明表(下载附件3填写盖章后扫描上传);

      (4)从事三年以上专职党建工作相关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年龄、党龄、专职党建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和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结果。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留意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的初审意见。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有关安排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报考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要求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假党龄。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党建工作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所有内容。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存在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相关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

      (七)咨询电话:0752-5562399(区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二组),0752-5562877(区党建工作办公室人事管理组),0752-5576391(澳头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0752-5581300(霞涌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0752-5562105。

      本公告由区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报考指南.docx

      附件3:专职党建工作经历证明表.docx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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